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工作职责


2017年03月15日 08:43  点击:[]


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政治稳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保卫处共计职工3人,下设安稳科。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保卫法规和《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确保院内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二、建立健全院内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意识;

三、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部门共同做好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落实各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强化“四防”措施,维护学院稳定和内部安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帮教工作;

五、配合学院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对学院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做好保密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六、调解、疏导本院内部纠纷,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安全机关查处发生在院内的政治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七、根据《消防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院相应的消防安全和国家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学院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及国家安全有关工作;

八、做好院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院内交通秩序;

九、做好全院集体户教职工及学生户口迁入、迁出,身份证申办等工作;并做好在本单位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

十、做好学院大型文体活动及其它各种集体活动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及时查处利用校园网络传播各类有害信息的行为;

十二、协助辖区武装部做好征兵工作,完成征兵任务;

十三、负责外聘安保队伍的使用与管理,并组织开展各项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发挥院内安保队伍的职能作用;

十四、完成学院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工作部(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五日

上一条:安稳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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