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五条禁令”


2018年04月26日 15:08  点击:[]


征兵工作“五条禁令”:

1.严禁以权谋私,擅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2.严禁弄虚作假,在报名、体检、政审中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3.严禁吃拿卡要,以任何理由收取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4.严禁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

5.严禁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总部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旃坛寺1号总政纪检部或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4。

总部举报电话:010-66739933或66736530、66737251(地方线),0201-739933或736530、737251(军线)。

上一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下一条:直招士官基本情况介绍

 

 Copyright @ 重庆财经院保卫处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尚文大道906号

电子邮箱:bwc@cqr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