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2017年09月08日 10:55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17级新生户口资料收取和转户工作,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户口管理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各班辅导员收取新生的户口资料,收集整理后在2017年9月22日前交至保卫处1102办公室。逾期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2、辅导员在收取重庆市市外新生户口资料时,应收取学生本人的:⑴《户口迁移证》、⑵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检查《户口迁移证》内容填写及所属派出所章印是否清晰。

3、辅导员在收取重庆市市内新生户口资料时,应收取学生本人的⑴家庭户口薄(须包括户口本首页、增减页及本人页)、⑵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检查家庭户口薄内容填写及所属派出所章印是否清晰。

4、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户口迁移的重庆市市外新生,须办理新身份证,要求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故保卫处会组织学生分批次前往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重庆市市内新生不作硬性要求。

保卫处户口迁移咨询电话:13618220189,黄老师。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保卫处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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