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报备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3日 15:02  点击:[]


 

武装部(保卫处)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报备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了扎实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学校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报备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谁报备、谁负责原则。请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来校的外来人员要严格把关审查。

 

二、坚持疫情防控准入原则。各部门报备的外来人员必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未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不准来校。凡是向保卫处报备来校的人员,保卫处均视为分管校领导同意,渝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如果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已经审查并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坚持非必要不来校原则。能够不来学校办理的事项,尽量采取其他方式办理,以减少外来人员来校数量。

 

四、各级学生进出校园按照学生处相关要求执行,保卫处不单独受理学生进出校园的信息报备。

 

五、各部门在受理外来人员申请来校时,要加强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宣传教育,要求外来人员来校时必须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服从门卫管控;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武装部(保卫处)

 2021113

 

上一条: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期间教学楼封闭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预防“双十一”电信网络诈骗的安全提示》的通知

 

 Copyright @ 重庆财经院保卫处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尚文大道906号

电子邮箱:bwc@cqrz.edu.cn